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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告政府案开庭 大理市政府庭上遭“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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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8 15: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业主告政府案开庭 大理市政府庭上遭“夹击”
2008-07-30 11:40:25 来源: 都市时报
关键句:法庭临时设安检门,所有人不得带包进入;坐在被告席上的杨永福副市长整个庭审中不发一言
  洱海湖畔,碧水蓝天(查看地图),风景秀美。当看见开发商在临水湖畔开发别墅时,很多大理市民心动了,并倾其所有购买了期房。房子还没盼到,却盼到了该项目被叫停的消息。违规建设吗?政府为何批准开发商建设并颁发了5大许可证。合理叫停吗?自称为“受害者”的购房户们实在想不到,跟自己利益相关的一个决定,自己却成了最后一个知道消息的人。房子没了,损失却自担。“满腹委屈”的57购房户状告大理市政府“出尔反尔”。几经波折后,昨天,这起备受关注的行政案件在大理州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审判法庭戒备森严
  昨天上午8点左右,大理州中级法院门口,很多市民手里提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份盖有印章的购房合同,早早来到法院等待。尽管是周二,很多市民还是请了假前来旁听。“我们一定要来听听,市政府在庭上怎么认识自己的行为,副市长会对我们说点什么。”一名女购房者充满期待。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该案在大理州中级法院大法庭开庭审理。与上次开庭不同的是,这次庭审可谓戒备森严,大法庭门外临时设置了一个安检门,一条长凳也成了临时存包的地方,所有人都不得带包进入法庭,每个进入旁听的人员除了过安检门外,法警还用一个检查仪进行全身检查,法院出动近10名法警维持现场秩序。
  “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希望我们也能讨个说法!”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称,自从知道自己买的房子被政府叫停后,他们开始到处讨说法,认为开发商与政府之间存在的纠葛,不应当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先生谈到,从申请复议,到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这段时间里,自己也常常感觉到如履薄冰。 4小时庭审副市长一言不发
  庭审前几分钟,大理市副市长杨永福走了进来,与之前的西装革履不同,昨天的他身穿一件白色夹克衫,表情严肃。
  上午8点30分,法院正式开庭。购房户委托的4名代理律师中,由于其中一名退出代理,3名律师代表57名购房户与大理市副市长“对簿公堂”,大理建标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庭。
  无论是购房户,还是大理市政府,双方都出具了大量证据。购房户认为,大理市政府作出的《关于终止大理建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海岸国际生态花园开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终止通知》)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上都是违法的,政府把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全部转嫁到购房户的头上,严重损害到购房户的利益,应当撤销。而大理市政府认为,该房屋在风景区保护范围内,属于违规建设,市政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作出的《终止通知》合法有效,市政府积极协助开发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购房户的诉讼请求应当驳回。
  “大理市政府发出的《终止通知》是否合法有效,应当维持还是撤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为了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在第一轮辩论中,双方的代理人均发表了40多分钟的代理意见,整个庭审高潮迭起。
  坐在被告席上的杨永福副市长,时而沉思,时而聆听,在整个庭审中不发一言。建标公司虽然与大理市政府坐在一起,但他们的观点更多地倾向于购房者一方,让坐在自己隔壁的大理市政府方遭到“双重夹击”。建标公司担心的是:“万一撤销了文件,已经安置好的其他购房户如何妥善处置呢?”
  庭审从上午8点30分审理到下午1点,在4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中途没有一个人离开,大家都聚精会神地听着、注意着法庭上双方律师的每句话、每个细节,不时有人窃窃私语,有人摇头叹息。最终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违法行政”VS“依法行政”
  “大理市政府作出的《终止通知》是否合法有效,是应该维持还是应该撤销?”昨天的庭审中,购房户和大理市政府围绕这一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谁为我们的损失埋单”
  “当初政府大肆宣传鼓励老百姓买房,如今仅以一纸通知就将该项目硬生生地停掉,将应承担的责任全部推掉,让无辜的购房者来承担责任。政府如此反复无常,谁来为老百姓的损失埋单?”购房户的代理律师万立表示。
  万立说,购房户们所购买的“东海岸国际生态花园”符合大理滇西中心城市建设纲要的要求,曾是大理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项目,项目所用地块已得到大理市政府的认可并公示,有关部门也颁发了五证,购房户正是基于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许可证的信任,才购买了房屋。建设部办公厅要求制止苍山洱海景区内的违规开发建设行为,可该项目并非违规开发,相关职能部门撤销五证的行政行为违法且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除非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或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但由此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依法给予补偿,购房户们所购买的‘大理东海岸国际生态花园’所涉及的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没有发生任何修改或废止,客观情况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却强行终止该许可,撤销该项目,显然是违法行政!”
  “大理市政府的《终止通知》强行终止了购房户所购买的项目,该通知无论从程序还是实体上,都是违法的!”万律师提出,开发商持有的五证是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大理市政府与建标公司没有任何直接联系,也非许可的发证机关,却发出《终止通知》撤销许可、收回土地,大理市政府这一行为越俎代庖,已超越了法律赋予的权限,代行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权,属于程序上严重违法。   大理市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强行使用行政权力干预民事纠纷,擅自代开发商和购房者决定清退条件,要求开发商按原来预交的购房款和同期银行利息对购房户予以清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付了房款后,就取得了该项目的“期待物权”,大理市政府及建标公司都无权擅自对该项目进行处置,而大理市政府却背着广大购房者,单独与建标公司签订协议书,该协议已侵害了购房者的利益。就实体而言,《终止通知》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该文件强行终止“东海岸国际生态花园”项目,是以撤销之名,行处罚之实,严重损害了购房户的利益,应被撤销!
  此外,万律师提出大理市政府在相同性质事件中采取了双重标准。“和‘东海岸国际生态花园建设项目’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位于原洱海风景区核心景区情人湖上的‘洱海××’项目一直在开发建设,且即将交房。” “主业应向开发商讨补偿”
  “大理市政府作出的《终止通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内容合理、适当!”市政府的代理律师孙剑飞表示,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大理东海岸国际生态花园”开发项目不具备开发条件已被制止实施,其实当时因开发商的资金问题,该项目已经停工,购房户们欲购买的房屋不具备建设完工条件。大理市政府为了执行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尽快妥善处理建标公司项目开发产生的问题,防止经济损失的扩大,发出《终止通知》重申了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也符合我国现行的行政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精神。
  在“大理东海岸国际生态花园”开发项目停工后,为维护开发商、施工单位、农民工及购房户的利益,大理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由此引发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数十次协商,在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与建标公司达成了处理“东海岸国际生态花园”项目协议书,该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购房户所说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
  同时,购房户与大理市政府没有法律和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购房户提出的经济补偿应与建标公司协商处理,购房户无权对该协议书的内容提出变更、撤销或赔偿要求;《终止通知》并不影响购房户与开发商之间民事权利的主张,《终止通知》仅针对“大理东海岸国际生态花园”项目终止后,要求开发商妥善处理相关事项,对购房户和开发商之间的自主协商,也不排除双方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时通过其他途径给予解决,《终止通知》并没有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大理市政府在《终止通知》中要求建标公司“按照原预交的购房款项和银行同期按揭贷款利息予以清退”,但其内容本质上只具有行政指导作用,并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效力,且在主观上是为了督促第三人及时妥善处理好项目终止后购房户的利益补偿工作。同时在《终止通知》下发后,第三人大理建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大多数购房户已经签订了转迁协议,购房户因项目不能开发造成的损失都得到了妥善补偿,这表明大理市政府作出《终止通知》的行为并无明显不当。 争议地块:保护收回后又商业开发 关键句:业主质疑别墅用地已不在保护区却强行收回,且使用、开发权已转卖;市政府认为发出通知前、叫停别墅项目时土地还在保护区。   “新的景区保护区修编后,这块地是否还在保护区范围内?”“这块地是不是已经‘名花有主’了?”昨天的庭审中,基于律师万立的一再要求,大理市政府就大家关心的几个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万律师:自2002年开始大理风景名胜区已着手进行修编,2005年省政府将修编计划上报国务院批准,修编后别墅项目已不在风景名胜区内。2007年8月,大理市政府就已经知道《大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已获得批准,这块地已不在风景保护区范围内,却仍强行收回这块地。请市政府明确现在这块地到底是否还在保护区范围内?
  市政府:现在对风景区进行修编后,这块地的确已不属于保护区范围,但在政府发出通知之前、相关部门叫停该项目时,当时这块地确实属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内。
  万律师:据我们了解,大理市政府在收回这块地后,正大力推动海东片区的开发建设,被撤销的建设项目的用地依旧是低密度生态花园建设用地,且大理市政府已将项目所在的海东片区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转卖给号称世界500强之一的“××××集团”,继续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终止通知》实际上并不是终止开发项目而只是变更开发商,以获得更多的利益。
  市政府:该项目被叫停后,市政府依法收回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在这块地仍在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管理,已纳入大理市整体规划范围内准备重新出让开发。这块地曾经确实纳入了招商引资范围内,也签订过意向性协议,但意向性协议是有时效的,目前已经失效了,现在这块地还没有落入任何开发商之手。(编辑:周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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