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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业主停车收费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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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8 14: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理嘉士伯大道金色嘉年小区物业对小区业主在小区内停车收费普遍高于其他小区,存在乱收费现象,望领导给予解决,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 回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大理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大理金色嘉年华地下停车场其产权属于大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大理城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收费。依据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理市交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市发改联发[2017]10号)文件规定,小区公共区域以外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收费价格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共有540个,现已出售了189个车位,对已购买车位的业主,每月收取30元/车的卫生管理费;对未购买车位的临时停车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即:停车20分钟内不收费,超过20分钟,第一小时收费3元/车,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根据业主的反映,物业管理公司将对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从2021年1月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停车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的, 20分钟以上至2小时内,收费3.00元/车;2小时以上至6小时内,收费5.00元/车;6小时以上至24小时,收费15元/车。对外来车辆, 停车20分钟内不收费,超过20分钟的,第一小时收费3元/车,超过1小时的,按每超1小时加收1元累计收费。
          我局执法检查人员责令大理城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对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严格按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17日将调查处理情况给您进行电话反馈,您表示无意见。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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